各单位:
为表彰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、党务工作、学生工作、思政课教学和课程思政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职员工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。根据《荣誉体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攀学院〔2025〕51号)及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评选对象为学校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,分为以下四个类别:
1.优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:从事理论宣传、新闻宣传、校园文化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、舆情应对等工作的教职工;
2.优秀党务工作者:各二级党组织书记、副书记,党支部书记,专职组织员,党务工作部门专职党务工作者;
3.优秀辅导员:专职辅导员(含学院党组织副书记、学生科长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);
4.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:思政课专职教师、承担非思政类课程教学并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成效突出的专任教师。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详见附件1《攀枝花学院明德思政年度优秀人物评选方案》
三、报送要求
各单位(部门)将候选人推荐表(附件2)电子档及纸质档于6月29日前提交相关牵头部门(优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提交宣传部[弘毅楼607室伍老师]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提交组织部[弘毅楼403室刘老师]、优秀辅导员提交学工部[弘毅楼附楼2楼综合科陈老师]、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[明德楼404室陈老师]),由各牵头部门筛选符合评选条件候选人于6月30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材料报党委宣传部607室文明科伍老师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476920972@qq.com,联系方式:3303873。
附件:1.《攀枝花学院明德思政年度优秀人物评选方案》
2.《攀枝花学院202X-202X学年度“明德思政年度优秀人物”候选人推荐表》
党委宣传部
2026年6月23日